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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卷机场接机和制造的假冒伪劣香烟产品使用价值6

发布时间:2021-09-03 05:41:00 作者: 华荣律师事务所 浏览:424

 [案件] :

  2005年1月10日,叶某未申请办理一切办理手续向董某(提起公诉)购入烟草卷机场接机一台,后安裝于自己房内开展生产制造假烟批发主题活动,同年同月20日,卖假当场被公安机关破获,现场查获烟草卷机场接机和制造的假冒伪劣香烟产品,经评定:烟草卷机场接机使用价值三十万元,假冒伪劣香烟产品使用价值6.五万元。

  [矛盾]:

  针对此案怎样判罪,有三种不一样建议。

  第一种建议觉得,叶某生产制造假烟批发,市场销售额度36.五万元,个人行为违犯《刑法》第一百四十条之要求,应以生产制造、市场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商品罪(未遂犯)追责刑事处罚。

  第二种建议觉得,叶某生产制造假烟批发并未做到十五万元的生产制造、市场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未遂犯)的追刑规范,叶某的个人行为并未涉嫌犯罪,应予以治安处罚。

  第三种建议觉得,叶某不法选购香烟专用型机械设备用予生产制造假烟批发,其方式违犯《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要求,应以非法经营依法追究刑事处罚。

  [分析]:

  小编允许第三种建议。原因以下:

  一、此案中烟草卷机场接机的使用价值不可以记入叶某生产制造、市场销售伪劣商品的“市场销售额度”。最高法院、最高检《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要求:“市场销售额度”,就是指经营者、经营者售卖伪劣商品后所得的和劳动所得的所有违反规定收益。此案中,叶某是生产制造伪劣商品的行为主体,其制造的物件是假烟批发,生产制造、市场销售假烟批发获得收益是叶某的目地,烟草卷机场接机是叶某违法犯罪目地赖以生存完成的作案工具,并不是叶某生产制造下来的伪劣商品,因此其使用价值不可以确认为叶某生产制造、市场销售伪劣商品的“市场销售额度”。

  二、叶某生产制造假烟批发的行为表现是生产制造、市场销售伪劣商品的违纪行为,但剧情明显轻度、危害不大,不觉得是违法犯罪。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和最高法院、最高检《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款的要求,生产制造、市场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就是指经营者、经营者在商品中夹杂、造假,以次充好,假冒伪劣或是以不合格产品假冒合格产品,市场销售额度五万元之上或并未市场销售金额额度十五万元左右的个人行为,组成本罪须并且具有2个客观原因:

  (一)在生产制造、市场销售商品流程中夹杂、造假,以次充好,假冒伪劣或是以不合格产品假冒合格产品。(二)市场销售数额做到五万元左右或并未市场销售金额额度十五万元之上。从此案看来,叶某生产制造假烟批发的使用价值为6.五万元,应确认为“市场销售额度”6.五万元,但因为叶某并未市场销售,是犯罪未遂,依法追究刑事处罚的金额规范应在十五万元之上,因而,叶某的个人行为不组成生产制造、市场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page]

  三、叶某选购烟草卷机场接机的行为表现是非法经营。非法经营就是指本人或是企业违背国家规定,不法从业生产经营,搅乱市场监管,情节恶劣的个人行为。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之要求,本罪的理性这方面主要表现为:(一)未经审批同意运营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規定的专营店、专卖店物件或是别的限定交易的物件的;(二)交易进出口贸易许可证书、进出口贸易原产地证明及其别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規定的许可证或是许可文档的;(三)没经国家相关监管部门准许,非法经营罪证劵、期货交易或是保险营销的;(四)别的明显干扰市场监管的无照经营个人行为。依据国家烟草专卖局于1992年8月12日公布的《烟草专用机械名录》,烟草卷机场接机以及单机版是香烟专用型机械设备;国务院办公厅于1997年7月3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明文规定:香烟专用型机械设备的购入、售卖、出让,务必经国务院办公厅烟草专卖行政部门监管部门准许。此案中,叶某没经烟草专卖行政部门监管部门准许,购入香烟专用型机械设备,其方式违犯了《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要求,即未经审批同意运营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規定的专营店、专卖店物件或是别的限定交易的物件,违法犯罪金额三十万元,情节恶劣,其方式组成非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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