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芳律师 律师团队

做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

如实供述自身的罪刑 下列情况

发布时间:2021-09-17 03:11:40 作者: 华荣律师事务所 浏览:532

  如实供述自身的罪刑

  下列情况理应确认为如实供述自身的罪刑:1)犯了解罪的嫌疑人仅如实供述犯下数罪中一部分违法犯罪的,只对如实供述一部分违法犯罪的个人行为,评定为投案自首;2)一同犯罪案中的嫌疑人,除如实供述自身的罪刑,还理应口供孰知的同案犯,不然不予认定投案自首,首犯则理应口供孰知别的同案犯的一同犯罪行为,才可以确认为投案自首;3)嫌疑人自動自首并如实供述自身的恶行后又翻案的,不可以确认为投案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理应确认为投案自首。

  针对如实供述的恶行是司法部门早已了解的罪过的尽管不属于投案自首,可是合乎挑明的构成要件,说白了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因此 还可以酌情考虑从宽处理。针对所如实供述的相同罪刑中偏重的,从认罪态度层面讲也理应宽大处理.

TAG标签:
华荣律师事务所

电话:400-9665-080

邮箱:295575279@qq.com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中兴路1500号新理想大厦9层

微信咨询

华荣律师事务所 400-9665-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