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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不构成犯罪逮捕,检察院有什么责任?(检察院构罪不捕都有哪些情况)

发布时间:2022-04-07 10:23:21 作者: 华荣律师事务所 浏览:595

  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嫌疑人的请求。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由嫌疑人执行的。证明嫌疑人犯罪行为的证据已经核实。《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刑事案件不构成犯罪逮捕,检察院有什么责任?(检察院构罪不捕都有哪些情况)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予以逮捕。

  是否构成犯罪,应当依法审判。法院的判决是基于我国罪刑的法定原则。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才是犯罪;法律未明确规定犯罪的,不得定罪处刑。

  不构成犯罪但被批准逮捕是一种刑事错误案件。除检察官将被追究司法责任外,检察院还需要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虽然检察院批准逮捕不构成犯罪的人员,但检察院不一定最终承担国家赔偿责任。检察院是否承担责任取决于刑事案件最终结束于刑事程序的哪个阶段。

  检察院批准逮捕后,最终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的,由检察院承担刑事(国家)赔偿义务。

  一审法院判决有罪,经二审、再审等程序改判无罪的,由人民法院承担刑事(国家)赔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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