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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领担保金组成合同诈骗吗

发布时间:2021-08-31 02:13:20 作者: 华荣律师事务所 浏览:471

  伴随着商品经济发展趋势,各种各样行骗手段五花八门,在其中运用劳动合同书扣除担保金的形式的行骗个人行为也是普遍,促使很多人受骗上当,损害金钱。那麼骗领担保金组成合同诈骗?下面就由华荣律师事务所我为我们开展解释,期待对您有些协助。

  一、骗领担保金组成合同诈骗吗

  被告胡某某某于2004年4月12日冒充某皮革制品工业生产企业的为名,于2004年至2005年在新疆省维族自治州乌鲁木齐以举办优质产品展览会需招骋库房管理员之名,应用仿冒的企业财务章,并将“财务章”的字眼遮住后假冒公司章。与许某某某签署了聘用书协议书,并按合同要求,被告胡某某某扣除了许某某某1000零元RMB做为“担保金”。并采用了同样方式,各自与熊某某某、徐某某某签署了聘用书协议书,扣除了她们的“担保金”各1000零元RMB。

骗取保证金构成合同诈骗吗

  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要求,合同诈骗罪就是指以不当得利为目地,在签署、合同履行全过程中,采用捏造客观事实或是瞒报真象等欺诈方式,骗领另一方被告方金额较大的钱财的个人行为。合同诈骗罪的侵权人一般采取的忽悠方式归纳为以下几类:(1)以虚假的公司或是盗用别人为名签合同的;(2)以仿冒、伪造、废止的单据或是别的虚报的房屋产权证明作保证的;(3)沒有具体执行工作能力,以先执行小额贷款合同书或是一部分合同履行的方式 ,哄骗另一方被告方再次签署和履行的;(4)私收另一方被告方计付的货品、借款、订金或是贷款担保资产后潜逃的;(5)在签署、合同履行全过程中,以其它方式骗领另一方被告方财产的。自然,不管侵权人采用以上哪种蒙骗方式,仅有当其行骗钱财的金额较大时,才涉嫌犯罪。

  在该案中,被告与许某某某、熊某某某、徐某某某签署的聘请仓库保管员的协议书、聘用展销部负责人的协议书应归属于劳动用工合同,亦即《劳动法》上更改的劳动合同书,其表现的是一种企业与自己中间的劳务关系,并非一种社会发展社会秩序上的经济关系。因而无法将此评定为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书”。此案另一个关键取决于客观性个人行为上。合同诈骗罪的一个表达形式便是“编造合同主体”开展行骗。就是以编造的公司或是盗用其他人的委托人签合同的个人行为,这也是合同诈骗犯罪嫌疑人最常用、最普遍的行骗方式。在该案中,被告关键并没有根据合同书来实现行骗,其使用的主要是仿冒客观事实聘用受害人,随后根据扣除担保金来实现行骗,这并不是出现在履行全过程中,与协议是不是执行、合同的效力內容也不相干,签合同仅仅其执行行骗的一个旗号。而且,签署劳务合同时扣除担保金在《劳动法》中原本便是被严禁的。

  二、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1、行为主体要素

  本罪侵害的行为主体为繁杂行为主体,即既侵害了合同书他方被告方的资产使用权,又侵入了市场监管。

  2、客观性要素

  本罪在理性这方面主要表现为在签署、合同履行全过程中,编造客观事实、瞒报实情,骗领另一方被告方钱财,且金额较大的个人行为。针对以签合同的办法骗领钱财的个人行为,评定侵权人是不是编造客观事实或隐瞒事实实情,重点在于查明侵权人在无合同履行的具体工作能力。换句话说,侵权人明知道自身沒有合同履行的具体工作能力或是贷款担保,有意生产制造错觉使与之签合同的人造成假象,“自行”地与诈骗人签合同,进而到达骗领钱财的目地,这也是运用合同书开展行骗违法犯罪在理性层面的首要特点。

  3、行为主体要素

  本罪的行为主体是一般行为主体,凡做到法律责任年纪且具备法律责任工作能力的当然平均能组成本罪,依这节第231条之要求,企业亦能变成本罪行为主体。本罪是在合同书的签署和执行全过程中产生的,行为主体是合同书的被告方一方。

  4、主观性要素

  本罪主观性层面也只能是有意的,而且具备非法侵占罪公与私财产的目地。侵权人客观上沒有以上行骗有意,仅仅因为各种客观因素,造成 协议无法执行或欠付负债不能清偿的,不可以以本罪论罪。侵权人客观上的非法侵占罪目地,既包含侵权人用意自己对违法所得的占据,也包含用意为企业或第三人对违法所得的占据。

  三、合同诈骗罪的评定

  1、本罪与一般合同纠纷案的界线

  合同纠纷案与合同诈骗罪有很多共同之处:第一,两者都造成于民事诉讼相处全过程中,而且都以合同形式发生;第二,在合同履行的环节中,对合同书所规范的责任也不执行或不彻底执行;第三,合同诈骗在事实上主要表现为编造客观事实或是歪曲事实实情,合同纠纷案中的被告方有时候也伴随蒙骗个人行为;第四,二者全是非法侵占罪特定物。虽然合同诈骗与合同纠纷案有很多共同之处,但二者也是有实质的差别。侵权人客观上有没有非法侵占罪他钱物的目地,是差别二者的重要。

  2、本罪与诈骗罪以及他行骗违法犯罪的界线

  区别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以及他行骗违法犯罪的界线重点在于行骗个人行为是不是在合同签订、执行全过程中形成的,是,则组成合同诈骗罪,否,则不组成合同诈骗罪。

  四、合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1、当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内刑期或是拘留,处以或是单罚款;金额极大或是有其它情况严重剧情的,处三年之上十年下列刑期,并罚款;金额非常极大或是有其它非常比较严重剧情的,处十年之上刑期或是有期徒刑,并罚款或是没收违法所得。

  2、企业犯本罪的,对公司被判罚款,对其同时承担的管理人员和其它立即责任人,依此条之要求追究其刑事处罚。

  之上便是由华荣律师事务所我梳理整理的有关骗领担保金组成合同诈骗吗的信息内容,由上得知,是不是创立合同诈骗罪在于是否有合乎以上构成要件,还需要区别合同诈骗罪与别的罪刑。假如您也有其它情况的,热烈欢迎资询华荣律师事务所的刑事辩护律师,她们会给您技术专业的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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