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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女子在小区敲盆为何被拘留?(煽动“敲盆行动”被拘留)

发布时间:2022-05-06 10:11:57 作者: 华荣律师事务所 浏览:668

  长春女子在小区煽动敲盆行动,最终被拘留!

  据网友透露,长春荣桥一号居民王某,在政府保障基本生活用品的情况下,煽动业主群内敲盆行动,打算向政府施压,严重影响性质。西安广场派出所民警口头将其传唤至公安机关,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和命令,涉嫌寻衅滋事被处罚,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违法行为被拘留7天,并处300元罚款。

  目前,处罚决定只在小区业主群中通报。

  即使在当前的疫情中,公民也应该遵守法律法规,不能以疫情为借口煽动公众情绪,导致社会动荡、生活不安,作者分析了该女子的行为性质。#长春妇女在社区煽动盆地被拘留##刑事律师#

  法律分析1:女子的行为是否符合拒绝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涉嫌寻衅滋事?

  符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阻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违法犯罪的意见》,明确规定恶意编造虚假疫情信息,制造社会恐慌,激发社会情绪,扰乱公共秩序,特别是恶意攻击党和政府,利用机会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依法严惩。

长春女子在小区敲盆为何被拘留?(煽动“敲盆行动”被拘留)

  在政府保证基本物资充足的情况下,该女子仍在业主群体中煽动敲盆行动,打算向政府施压的行为应受到严惩。但由于其行为仍处于准备阶段,即组织煽动仍未实施,不构成严重情节,不构成犯罪。

  根据《意见》实施上述行为,不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在紧急状态下寻衅滋事,拒不执行决定和命令,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有关部门给予其他行政处罚。

  因此,该女子的行为符合拒绝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涉嫌寻衅滋事的特点。

  法律分析2:治安拘留7天,并处300元罚款行政处罚是否合适?

  更合适。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有争吵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笔者认为,从目前情况看,行政处罚略轻,主要基于以下两点:一是疫情期间发生寻衅滋事,应严惩;其次,寻衅滋事也在网上引起了极大的热议,对社会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无异于给政府防疫工作带来了更大的负担。

  当然,可以从案件公布的信息中提取的相关信息较少。如果妇女确认有特殊情况,如孕妇、婴儿、病人、老年人等急需特殊材料,可酌情减少。

  法律分析3: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中的寻衅滋事有何区别?

  寻衅滋事是指行为人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强迫或者任意损坏、占用公私财产的行为。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追逐、拦截、虐待、恐吓他人、强迫或者任意破坏、占用公私财产、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寻衅滋事后果不严重的,一般接受行政处罚,但后果严重的,需要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

  因此,寻衅滋事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接受行政处罚还是违法刑法,不仅要看法律规定,还要看情节是否严重,还要看社会影响是否巨大。

  法律分析4:疫情期间,公民可以通过哪些合法渠道提出合理诉求,保护自身权益?

  《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权批评和建议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向有关国家机关申诉、起诉或者起诉,但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

  批评和建议权是指公民有权批评和建议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言论自由包括公民对社会各种问题的自由,公民的批评和建议权主要针对国家权力及其行使国家权力的人员。

  当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公民有权向有关机关提出上诉、起诉和举报的权利。所谓上诉,是指刑事诉讼当事人、民事诉讼当事人或者其他公民有权依法向司法机关提出上诉,请求重新处理的判决或者裁定有法律效力的错误;在非诉讼过程中,上诉是指公民直接向有关机关提出上诉,如申请行政复议。所谓起诉或者举报,是指公民有权向有关国家机关起诉或者举报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并要求国家给予处罚或者制裁。起诉是指侵犯权利主体的合法权利,依法提出保护自己权利的主张的权利。举报是指对国家机关或者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使的监督权利。

  微风吹拂,鲜红的五星红旗总是在960万平方公里的广袤土地上飘扬。所有团结一致的防疫人员和守法的人民始终坚守在战争疫情的第一线。没有一个冬天是不可逾越的,国家也不会永远在黑暗中。只要我们互相理解,互相照顾,共同努力,总有一天,天亮了,好人阵营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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