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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怎么做无罪辩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无罪辩护案例)

发布时间:2022-04-28 10:23:14 作者: 华荣律师事务所 浏览:853

  非法吸收公共存款和集资诈骗案件在刑事拘留阶段,取保候审,侦查机关不再移送检察机关,或者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不起诉,或者在审判阶段不追究刑事责任,对律师来说,是实现无罪辩护,无疑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

  依照刑法刑法原则,法律明确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罚;法律未明确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罚。

  以及适应犯罪、责任、刑罚的原则,应当适应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和刑事责任。

  因此,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的人员,无论是高级管理人员、销售人员还是普通工作人员、行政人员、文员、会计、技术等,为了取得无罪的效果,主要符合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对轻微犯罪情节不需要处罚的,可以免除刑事处罚,但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进行警告或者责令具结悔改、道歉、赔偿损失,或者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罚。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怎么做无罪辩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无罪辩护案例)

  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1)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第一百七十条犯罪嫌疑人。

  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依照刑法判处或者免除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同时查封、扣押、冻结财产。被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罚或者没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处理结果。

  第一百七十八条。

  基于上述规定,问题的关键是如何理解非法集资案件中的情节轻微,危害小。

  首先是看演员在案件中的地位和作用。这是法律规定。这种地位和作用的确定有很多维度,比如岗位、层次、工作时间、具体项目、是否参与公司决策、业绩、下属人员等等。有些人虽然职级高,工资高,但确实是公司的闲职,很少在公司工作。他们参与的项目不是非法集资的必要职能部门,可能不会被视为犯罪。

  法律规定,无相关专业经验、专业背景、工作时间短、单位犯罪水平低、纯粹执行单位领导指示的犯罪嫌疑人,无其他证据证明其主观故意的,不得视为犯罪。

  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在公司层面较低、作用不大、业绩较小的人员,可以脱罪,无罪处理。

  我收集了多起非吸引相关案件,分析了检察院对非法集资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和当事人地位、作用认定的办案思路。犯罪嫌疑人之所以能从轻处理,是因为他们退还了所有违法所得,犯罪情节轻微,有认罪、自首、从犯、赃物退还等情节,决定不起诉。

  综上所述,律师所做的就是从这些方面进行辩护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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