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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骗售假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吗(假冒注册商标罪金额如何认定)

发布时间:2022-02-14 10:25:57 作者: 华荣律师事务所 浏览:725

  有人刚进入炒鞋行业,买了很多知名品牌的运动鞋,卖给了下一个家。这批运动鞋后来被认定为假货。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犯罪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还是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让我们来看看第二种犯罪的区别和竞争合作时的处理原则。从法律的角度来看,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与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是特别法与普通法的关系。根据特别法与普通法的关系,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应当优先考虑特别法。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行为人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第二种犯罪就重叠了。此时,应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或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

被骗售假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吗(假冒注册商标罪金额如何认定)

  一、二罪竞合时的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理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解决了司法问题。解释第十条规定,实施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构成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等犯罪的,依照严厉处罚的规定定罪处罚。由于第二种犯罪的量刑范围较多,具体适用的定罪量刑更符合立法要求,需要结合销售金额或违法所得金额及相应情节,确定量刑范围内哪种犯罪的量刑范围较重。

  目前,由于《刑法>修正案》已将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的犯罪标准调整为违法所得等严重情节,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的犯罪标准仍以销售金额为依据。因此,在适用犯罪时,需要比较一定的量刑范围,即需要分别计算销售金额和违法所得金额,以便准确适用法律。

  销售金额很容易理解和适用,尽管在司法实践中很难获得证据。目前,非法所得的数额也存在一些争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刑事案件如何确定非法所得数额的批复》(法复〔1995〕3号)(现已失效)规定,非法所得数额是指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利润数额。虽然该批复已经失效,但侵犯知识产权罪相关罪名的犯罪标准是基于非法所得的数额。因此,应尽快明确现有的起诉标准和非法所得的认定规定,以便在司法实践中准确适用法律。

  利润金额相对容易理解,但如何适用呢?例如,扣除的费用是什么?是否包括房屋租金和运输成本。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犯罪嫌疑人、被告逃逸、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法发〔2017〕1号)规定了违法所得。虽然可以参考,但违法所得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中的违法所得仍存在一定差异。

  二、认定知。

  知识是一种主观判断,也是对他人主观理解的一种判断。如何知道别人是否知道,如何确定知识的程度?这类似于欺诈犯罪中的故意。知道是否需要行为人的理解才能达到准确的知识水平?对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发〔2004〕19号)第九条明确规定了三种情形,(一)知道其销售的商品上的注册商标被涂改、变更或者覆盖的;(二)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承担民事责任,销售同一假冒注册商标的;(三)伪造、变更商标注册人授权文件或者知道该文件被伪造、变更的。

  行为人其他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也应当与上述认定标准的判断相似。既不能故意扩大,也不能限制收缩。例如,行为人长期经营某一商品,应对行业有深刻的了解,包括价格、规格、型号、货物渠道等,是否知道应根据行业的基本的基本惯例来判断。如果行为人第一次进入某个行业,那么如果行为人本身被欺骗经营,则应单独判断。通过常识和一般认知确定的,可以依法定罪处罚。例如,最后一个卖家明确告诉行为人不要卖给某一类人,并在销售后尽快删除聊天记录。此时,可以确定行为人知道。

  通过前面的分析,我们可以回答本文开头提到的问题,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答案是否定的,因为从行为人的主观方面来看,不能确定他有明知的主观意图,不存在假冒伪劣行为,不应以犯罪活动为理论。换句话说,行为人也被欺骗,也属于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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