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芳律师 律师团队

做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

管制与拘役的区别(什么叫拘役和管制)

发布时间:2021-11-25 11:00:20 作者: 华荣律师事务所 浏览:1043

  管制是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限制其一定自由,交由地方社区矫正机构进行矫正。拘役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实行就近关押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间的一种较轻的刑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能超过1年。

管制与拘役的区别(什么叫拘役和管制)

  管制和拘役的区别如下:

  (一)定义、特点的不同

  管制: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1、管制刑的特点:限制自由

  2、管制适用对象的特点:(1)罪行较轻;(2)危险性较小

  3、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4)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5)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拘役: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

  1、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

  2、管制适用对象的特点:罪行较轻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

  (二)期限不同:

  管制规定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3年;

  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1年;

  (三)是否关押不同

  管制不需要关押;拘役需要关押但每月可以回家1-2天;

  (四)参加劳动的待遇不同

  判处管制的犯罪人员参与劳动实行同工同酬; 判处拘役参加劳动的酌量发给报酬。

  管制和拘役,都是针对一些轻微的、社会危害性较小的刑事案件,只要人民法院认定符合法律规定,就可以判处管制或者是拘役。

华荣律师事务所

电话:400-9665-080

邮箱:295575279@qq.com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中兴路1500号新理想大厦9层

微信咨询

华荣律师事务所 400-9665-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