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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押和拘押有什么不同

发布时间:2021-09-18 02:37:55 作者: 华荣律师事务所 浏览:647
【前言】: 关押和拘押是有大差别的,关押并不是一种单独的强制执行措施,关押和拘押的实行行政机关、场地也不一样。值得一提的是,关押的时间能够抵管控、拘留和刑期的有期徒刑的,拘押的时间段则不能抵有期徒刑。

  关押和拘押是有大差别的,关押并不是一种单独的强制执行措施,关押和拘押的实行行政机关、场地也不一样。值得一提的是,关押的时间能够抵管控、拘留和刑期的有期徒刑的,拘押的时间段则不能抵有期徒刑。

  关押代表什么意思

  关押,在中国几乎是一种拘捕、拘押决策之后的,依赖于拘押、拘捕的夺走中国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自然情况,并不是一种单独的强制执行措施。关押的场地包含:牢房、拘留所、看守所、留设室。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嫌疑人、被告被拘捕后,检察院仍应该对关押的重要性开展核查。对不用再次关押的,理应提议给予释放出来或是变动强制执行措施。相关行政机关应该在十日之内将解决状况通告检察院。

  关押和拘押有什么不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拘留和羁押问题的批复》中,对拘押和关押作了如下所示差别:“拘押是在未批捕之前,在法律规定的标准下,对必须开展侦察的人犯采用的一种应对措施,并且仅有公安部门才可以履行拘押。关押则是在人民检察院决策拘捕或是检察院批捕,而且执行拘捕之后把人犯关押起來;执行逮捕的行政机关,即人民检察院、检察院和公安部门,都能够在拘捕人犯后执行关押。”

  1、实行行政机关不一样

  拘押的实行行政机关仅有派出所,而关押的实行行政机关能够是派出所还可以是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

  2、场地不一样

  刑拘的关押场地是看守所,关押的地方则包含:牢房、拘留所、看守所、留设室。

  3、关押的时间能够抵有期徒刑的,拘押的时间段则不能抵有期徒刑。

  关押是能够折抵有期徒刑的,但只仅限于管控、拘留和刑期。

  依据《刑法》第四十一条的要求,管控的有期徒刑,从裁定实行之日起测算;裁定实行之前优先关押的,关押一日折抵有期徒刑二日。《刑法》第四十四条的要求,拘留的有期徒刑,从裁定实行之日起测算;裁定实行之前优先关押的,关押一日折抵有期徒刑一日。《刑法》第四十七条的要求,刑期的有期徒刑,从裁定实行之日起测算;裁定实行之前优先关押的,关押一日折抵有期徒刑一日。因此 ,嫌疑人或被告在被判罪管控、拘留或刑期的情况下,以前关押的时间能够折抵有期徒刑。管控的,关押一日折抵有期徒刑二日,拘留和刑期关押一日折抵有期徒刑一日。

  之上,便是笔者归整的关押、拘押有关的法律法规,假如您也有疑惑,热烈欢迎到本网站资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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