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犯就是指受到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结束或是赫免之后,在一定的時间内又犯被被判一定酷刑之罪的犯罪嫌疑人。从犯分成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二种。那麼一般累犯的组成标准是什么呢?华荣律师事务所的我将为您详解从犯的构成要件。
从犯的构成要件是啥? 1、一般累犯的组成标准是啥 依据刑诉法第六5条的要求,一般累犯,就是指被判刑无期徒刑之上酷刑的犯罪嫌疑人,刑罚执行结束或是特赦之后,在5年内再次发生理应被判无期徒刑之上酷刑之罪的犯罪嫌疑人。 一般累犯的组成标准是: (1)前罪与后罪全是过失犯罪,此为组成从犯的客观标准。假如前后左右两罪全是过失犯罪,或是前后左右两罪中其一是过失犯罪,则不组成从犯。 (2)前罪被判刑无期徒刑之上酷刑,后罪理应被判刑无期徒刑之上酷刑,这也是组成从犯的刑度标准。换句话说,组成从犯的前罪被被判的酷刑和后罪应被判的酷刑全是刑期之上酷刑,假如前后左右各罪所判刑的酷刑都小于刑期,或是有一罪小于刑期的,也不组成从犯。 (3)后罪产生在前罪的刑罚执行结束或是特赦之后5年以内,这也是组成从犯的時间标准。 2、特别累犯的组成标准是啥 依据中国刑诉法第六6条的要求,伤害国防安全罪的特别累犯,就是指因涉嫌伤害国防安全罪受到刑罚处罚,刑罚执行结束或是饶恕后,在任何时刻再次发生伤害国防安全罪的犯罪嫌疑人。 特别累犯的组成标准是: (1)前罪和后罪务必均为伤害国防安全罪。 (2)前罪被被判的酷刑和后罪应被判的刑罚的种类以及轻和重不受到限制。 (3)后罪能够产生在前罪刑罚执行结束或是饶恕后的一切时倏,不会受到两罪间隔時间长度的限定。 掌握大量刑诉法专业知识 ,请点一下刑诉法主页 |
一般累犯的组成标准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09-07 02:16:25 作者:
华荣律师事务所 浏览:568
TAG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