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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犯不能减刑的条件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09-07 02:15:18 作者: 华荣律师事务所 浏览:487

  在我国一旦做出了相关的犯罪行为时,就得按照刑法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开启一个完整的刑事案件流程,而累犯与减刑这一概念就存在于刑事案件流程中的,那么今天就跟华荣律师事务所小编一起来看看累犯不能减刑的条件是什么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累犯不能减刑的条件是什么

  一、累犯不能减刑的条件是什么

  法律没有规定对累犯不适用减刑,累犯是指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服刑完毕或者被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有因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的犯罪累犯,应当从重处罚累犯不适用缓刑,累犯不得假释,减刑是指对已判刑营并在执行过程中的犯罪人减轻其刑罚或免除其一部分刑罚的制度。我国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实行期间,如有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可以减刑。

  二、减刑的限制条件有哪些

  减刑的间隔是指同一受刑人前后两次减刑的时间距离。对于同一受刑人前后两次减刑之间应有一定的间隔,以便考察受刑人在前次减刑后是否又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根据《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的规定,对于被判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般在执行1年以上方可减刑,两次减刑之间一般以间隔1年以上为宜。

  被判处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罪犯,两次减刑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一年;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两次减刑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一年六个月。减刑间隔时间不得低于上次减刑减去的刑期。

  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减刑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的限制。

  三、不得减刑的罪犯有哪些

  对因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新司法解释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相应严格了重大刑事罪犯的减刑、假释条件,推动改变“死刑过重、生刑过轻”的刑罚轻重不平衡现象。

  新司法解释明确规定:被限制减刑的死缓罪犯,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被减为无期徒刑的,或者因有重大立功表现被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比照未被限制减刑的死缓罪犯在减刑的起始时间和减刑幅度上从严掌握。从而既严格限制此类罪犯的减刑条件,使其最低实际执行刑期不少于二十五年;同时又给其留有减刑的空间和希望,激励其遵守监管秩序,认真接受改造。

  看到这里,华荣律师事务所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因此我国的刑法既保护被害者的权利,也尊重犯罪嫌疑人的基本人权,所以还存在着减刑这一条款,好了以上就是累犯不能减刑的条件是什么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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