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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的公安机关量刑标准是如何

发布时间:2021-08-31 02:13:12 作者: 华荣律师事务所 浏览:498

  合同书是彼此中间在协商一致的情形下签署的,大家签合同应当要有道德观念。那麼为了能让我们可以具体掌握合同诈骗罪的公安机关量刑标准是如何的有关法律问题,下边将由华荣律师事务所我为大伙儿详细介绍一下相关内容,期待对各位有一定的协助。

  一、合同诈骗罪的公安机关量刑标准是如何

  合同诈骗罪:以不当得利为目地,在签署、合同履行全过程中,骗领另一方被告方钱财,因涉嫌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以起诉:

  (1)本人行骗公与私钱财,金额在五千元至二多万元的;

  (2)企业同时承担的管理人员和其它立即责任人以公司为名执行行骗,行骗所得的归企业全部的,金额在五万至二十万元之上的。

合同诈骗罪的公安立案标准是怎样

  二、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啥

  1、本罪的行为主体:我国对合同的管理方法纪律和公与私财物使用权。目标是公与私钱财。

  2、行为主体:本人或企业均可组成。

  3、客观性层面:主要表现为在签署、合同履行全过程中,以捏造客观事实或是隐瞒事实事实真相的方式 ,骗领另一方被告方钱财,金额较大的个人行为。

  4、主观性层面主要表现为直接故意、而且具备非法侵占罪另一方被告方财产的目地。

  三、合同诈骗罪的主要表现个人行为

  合同书罪的行骗行为为以下五种方式:

  (1)以虚假企业或是盗用其他人的委托人签合同的。

  (2)以仿冒、伪造、废止的单据或是别的虚报的房屋产权证明作保证的。这儿所指的单据,关键指能做为贷款担保凭据的金融业单据,即汇票、银行本票和银行汇票等。说白了别的房屋产权证明,包含土地使用权证证、房子不动产产权证及其能证实动产抵押、房产的多种合理证明材料。

  (3)沒有具体执行工作能力,以先执行小额贷款合同书或是一部分合同履行的方式 ,哄骗另一方被告方再次签署和履行的。

  (4)私收另一方被告方计付的货品、借款、订金或是贷款担保资产后潜逃的。

  (5)以其它方式骗领另一方被告方财产的。这儿所指的其它方式,就是指在签署、执行合同全过程中采用的以上四种方式之外,以合同为方式、以骗领合同书承诺的由另一方被告方交货的货品、借款、订金、或是订金还有别的贷款担保钱财为意义的一切方式。

  之上便是华荣律师事务所我为各位梳理的“合同诈骗罪的公安机关量刑标准是如何”的相关内容,根据以上內容我们可以了解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是不一样的。若还碰到其他难题,热烈欢迎上华荣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法规服务平台,资询专业性的刑事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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