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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刷信用卡的罪名立案标准(信用卡盗刷3000警察管吗)

发布时间:2021-11-30 10:59:48 作者: 华荣律师事务所 浏览:770

  现如今随着经济发展,信用卡的使用越来越普遍,但是相应的很多犯罪分子针对信用卡也会开展违法活动,有的冒用他人信用卡,或者盗窃他人信用卡去刷,这些情形下,可能会构成什么罪名呢?

盗刷信用卡的罪名立案标准(信用卡盗刷3000警察管吗)

  一、冒用他人信用卡构成什么罪?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 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 恶意透支的。

  其中针对冒用他人信用卡,司法实践中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二、冒用他人信用卡判多少年?

  (一)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根据《刑法》规定,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二)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

  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三)五十万元以上的

  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据《刑法》规定,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盗窃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如何处罚呢?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中第三款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也就是说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以盗窃罪予以处罚。

  盗刷他人信用卡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不管是冒用他人信用卡还是盗刷他人信用卡都是属于犯罪行为,前者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后者涉嫌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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