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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凶将孩子杀掉扔下悬崖

发布时间:2021-08-27 01:29:33 作者: 华荣律师事务所 浏览:488

  俗话说得好:虎毒不食子。殊不知,富源县的黄一,因亲生父母孩子陈某抵制其二婚等个人行为,居然雇凶将孩子杀掉扔下悬崖。近日,云南省高院根据案件审理,决策保持曲靖市初级人民检察院被判黄一死罪的裁定,并已将本案请示最高法院核查。

  上年1月27日中午,富源县一公安民警在一悬崖边看到了一具尸骨。经勘察,该尸骨为一成年男性人体骨骼,为脑损伤身亡。警察查证,雨落村的陈某自2009年6月12日便去向不明。为查清遗骨真实身份,公安民警获取黄一的血液检测后,确定系亲子关系。同一年3月4日,罗平县的韩某到公安局投案自首。

  韩某称,黄一沉迷赌钱。曾于1991年12月28日因偷盗判刑过四年的刑期。2008年,其老婆因病去世后,黄一欲二婚,陈某不同意。因此,父子俩常常争执。2009年4月,黄一欠了1.2万元欠债,被别人扣留,叫陈某拿钱去赎,因钱不足,陈某未理会。黄一回家了后,觉得孩子大逆不道,两个人便产生争吵。案发后,黄一告知韩某:“孩子不懂事,常常赌钱,说他几句还需要用刀砍我。”韩某说:“像这种的孩子比不上倒追钱把他灭掉,请人付2000元钱就可以了。”经合谋,黄一分配韩某承担联络请人。韩某寻找肖老建,将其详细介绍给黄一。三人蓄谋后,2009年6月12日晚,黄一将陈某骗至老虎狮子嘴处,肖老建用木棍朝其头顶部重击数下,致其身亡。然后,黄一、肖老建将其遗体扔下悬崖。黄一便逼儿媳妇拿出8个月大的男孩儿,让其外出打工。后黄一又将亲小孙子送至福建省,交到别人养育。

  上年3月3日,本案经曲靖市初级人民检察院开庭审判,以黄一犯杀人罪(杀人罪量刑标准) 一审判决后,黄一等人明确提出起诉。依据确凿证据,省高级法院做出“驳回申诉,检察院抗诉”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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