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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某某某有意伤害案辩护词范文

发布时间:2021-09-18 02:37:53 作者: 华荣律师事务所 浏览:565
【前言】: 辩护词是被告以及其辩护律师在起诉全过程中依据真相和法规所明确提出有益于被告的材质和建议,一部分地或所有地对控告的具体内容开展申诉、辩驳、辩驳控告,以证实被告没罪、罪轻,或是明确提出理应缓解、乃至免去刑事处罚的裁判文书,下边这篇内容为各位介绍了有关“胡某某某有意伤害案辩护词范文”,热烈欢迎阅读文章。

  辩护词是被告以及其辩护律师在起诉全过程中依据真相和法规所明确提出有益于被告的材质和建议,一部分地或所有地对控告的具体内容开展申诉、辩驳、辩驳控告,以证实被告没罪、罪轻,或是明确提出理应缓解、乃至免去刑事处罚的裁判文书,下边这篇内容为各位介绍了有关“胡某某某有意伤害案辩护词范文”,热烈欢迎阅读文章。

  胡某某某有意伤害案辩护词范文

  尊重的法官、人民陪审员:

  我做为胡某人的辩护律师,今日依规到庭执行答辩岗位职责。依据法庭调查的客观事实,根据在我国的法律法规,觉得别的几个辩护律师的建议有些道理,同意。与此同时,因为我为被告胡某某某明确提出没罪的辩护意见。

  是不是组成故意伤害的轻微伤罪,关键在于三个要素:一是轻微伤的水平,二是被告的情形与危害效果的逻辑关系,三是导致轻微伤的缘故。下边,就这三个要素明确提出我的见解:

  一、此案的轻微伤,是轻微伤中比较轻微的。轻微伤评定标准:导致二根肋骨骨裂才组成轻微伤,而导致一根肋骨骨裂,仅有在导致位移的情形下,才组成轻微伤。此案中,魏都区法院的评定觉得:受害者徐某的右边第十肋骨骨裂并有略微的挪动,组成轻微伤。这表明,此案的轻微伤,是轻微伤的起始点,是轻微伤中最小的伤势。辩护律师觉得: 归属于有争论的轻微伤,是可以不评定为轻微伤的。而该案中竟因此拘了五个人,捕了四个,诉了五个人,是不是公平公正与恰当?我在下列第二个要素中表明。

  二、被告胡某人的情形与徐某的伤势沒有逻辑关系。

  开庭审理中查清:被告在该案中有两个个人行为因涉嫌损害,一是被告对受害者说:赶快拿出帐来,要不被他人压死了,并且用手拨了受害者的头一下;二是在受害者 被别人拖拖拉拉的环节中,被告向受害者踢了一脚但没踢上。就这2个个人行为可以看出:被告的手段沒有损害到受害者的右边右季,与受害者的右肋伤沒有必定的、内 在的联络,也就是沒有刑诉法上的逻辑关系。被告不解决受害者的轻微伤承担。 

  此案中,有一个重要客观事实不清:受害者去医院的主述中称其右乳房被别人打;受害者以及妻的证词确认其伤是挨打多次,且打的最明显的并不是零晨时造成的。以上表明:其轻微伤的建立不可以确认是民事起诉书控告的時间(即零晨),也无法确认是被告等而致,当然与被告没有关系。

  此案中,还有一个客观事实很重要:受害者的右边第十肋骨骨裂并轻度挪动,是一次敲击三角形的重心,或是数次敲击三角形的重心,并沒有确定。从医药学上讲,应该是一次敲击而致。但这一结果,代表着所诉的五人群中最少有四人是冤屈的。从此案的状况可以看出:一个变轻的轻微伤,不会有一同谋害。

  三、从导致轻微伤的根本原因,被告的方式构不了违法犯罪。

  导致损害,不一定都涉嫌犯罪,谋害人的行为的有意和动因,是评定是不是涉嫌犯罪的一个主要要素。在劝阻违法犯罪全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所产生的损害、防卫过当导致 的危害等均并不是刑事犯罪。此案中,被告做为一个共产党员,一个受群众交流会和村委会委任的工作交接法定代表,到受害者公司办公室是实行职务行为,且该职务行为是合理合法 的,是因为维护保养群众权益,法律法规理应适用和维护。受害者不开展工作交接,引起与群众的激化矛盾,若因被告在现场并有警示受害者的个人行为及没踢着受害者的一脚,就 确定被告对受害者在激化矛盾中的轻微伤承担,是沒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更与当今司法为民益民的邢事现行政策有悖。

  开庭审理中已核实:受害者所属的公司,是村委会的公司,受害者是村委会委任并任职的经营管理人。村委会有权利任职,就有权利撤职。受害者对村委会撤职个人行为理应实行, 如对撤职和结算有质疑,理应根据政府部门的或法规的方法处理,而不予工作交接,是违规的。因不予工作交接引起了与群众分歧的恶化矛盾,受害者解决所得到的损害负关键责 任。从这种视角,辩护律师觉得:被告并不是一同侵害人,并不是损害的共同犯罪,只是在实行职务行为中产生的与职位相关的个人行为。

  着重强调的是:对一个轻微伤中的起始点伤势,受害者有关键过失,不应该追责别人的刑事处罚。不然,有悖刑诉法对支配权维护的平衡与公平公正!

  根据之上原因,我明确提出被告胡某某某没罪的辩护意见,请法院采取。

  之上便是这篇论文的任何內容,假如您也有问题还可以到本网站开展资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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