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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罪判决样本是如何?

发布时间:2021-09-06 02:32:58 作者: 华荣律师事务所 浏览:437

  透支卡许多人去应用,无论是在日常生活之中,或是工作方面,为大家出示了许多便捷,可是有一些犯罪分子,运用银行信用卡开展行骗,违犯了刑事法律,要得到国家法律的封禁,案子经人民法院审判以后会得出判决,那麼信用卡诈骗罪判决样本是如何?下边华荣律师事务所我为大伙儿详解一下,期待对各位有一定的协助。

  一、信用卡诈骗罪判决

  徐某某某信用卡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一审(2014)浦刑初字第三409号

  公文文章正文被告方信息内容

  公诉行政机关******检察院。

  被告徐某某某。

  辩护律师陈某某某,上海申通刑事辩护律师法律事务所,由上海市浦东新区法律援助中心核心分派。

  案件审理历经

  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以沪浦检金融业刑诉(2014)439号民事起诉书控告被告徐某某某犯信用卡诈骗罪罪,于2014年7月21日向该院立案侦查。该院于同一天立案侦查,依规适合简易程序并构成仲裁庭,公布开庭了此案。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分派代理商检察员闫某到庭适用公诉,被告徐某某某以及辩护律师陈某某某出庭参与起诉。已经案件审理结束。

  该院查清

  经审判查清:

  2009年3月至2013年3月期内,被告徐某某某依次向广发行上海市支行、招行信用卡业务员、兴业银行信用卡信用卡业务员、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业务员领取好几张透支卡,在以上金融机构签发透支卡后,其即刷卡透现消費、取款,至事发托欠以上金融机构本钱总共RMB174,587.24元,经上述金融机构反复催款,超出三个月仍未偿还。实际分述以下:

  1、2009年3月,被告徐XX向广发行上海市支行领取透支卡一张(信用卡卡号为:6225******9386)。2009年4月至2013年9月,被告徐某某某持此卡开展透资消費、取款,2013年9月14日最后一次还贷RMB7,五百元。截至事发,托欠金融机构本钱RMB37,839.28元。

  2、2009年4月,被告徐XX向招行信用卡业务员领取透支卡一张(信用卡卡号为:4392******5959)。2009年6月至2013年9月,被告徐某某某持此卡开展透资消費、取款,2013年9月22日最后一次还贷RMB2,450.27元。截止到事发,托欠金融机构本钱RMB12,853.59元。

  3、2010年6月,被告徐XX向兴业银行信用卡信用卡业务员领取透支卡一张(信用卡卡号为:6229******3102)。2010年7月至2013年9月,被告徐某某某持此卡开展透资消費、取款,2013年9月18日最后一次还贷RMB5二十元。截至事发,托欠金融机构本钱RMB2,091.6零元。

  4、2012年10月,被告徐XX向兴业银行信用卡信用卡业务员领取透支卡一张(信用卡卡号为:6229******5100)。2012年11月至2013年9月,被告徐某某某持此卡开展透资消費、取款,2013年9月18日最后一次还贷RMB3,06零元。截至事发,托欠金融机构本钱RMB36,026.50元。

  5、2010年7月、2013年3月,被告徐某某某依次向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业务员领取透支卡三张(信用卡卡号各自为:4218******6569、4218******6280、6226******8447,同一帐户、合拼清算)。2010年8月至2013年8月,被告徐某某某持以上透支卡开展透资消費、取款,2013年8月19日最后一次还贷RMB10,00零元。截至事发,托欠金融机构本钱RMB85,776.27元。

  2014年3月19日,被告徐某某某被公安部门抓捕,归案后其如实供述了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行为,并积极交待了广发行、招行、兴业银行信用卡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行为。

  上述事实,被告徐某某某在开庭审理全过程中亦情况属实,并有经开庭审理质证确凿的有关金融机构带来的报案材料、申请信用卡原材料、交易明细、催款纪录,公安部门提供的抓捕历经及工作情况,被告徐某某某的户口材料等直接证据确认,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徐某某某以不当得利为目地,违背信用卡使用政策法规,超出要求限期透现,并经发卡银行数次催款后超出三个月仍不偿还,开展信用卡诈骗罪主题活动,金额极大,其手段已组成信用卡诈骗罪罪。公诉行政机关控告的客观事实及罪行创立,给予适用。被告徐某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个的罪刑并复庭志愿投案自首,系挑明,依规从宽惩罚。辩护律师的有关辩护意见给予采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第五十三条之要求,裁定以下:

  裁判员結果

  1、被告徐某某某犯信用卡诈骗罪罪,被判刑期五年三个月,罚款RMB五万元。

  (有期徒刑从裁定实行生效日测算,裁定实行之前优先关押的,关押一日折抵有期徒刑一日,即自2014年3月19日起至2019年6月18日止;罚款自裁定起效后一个月内向型该院交纳。)

  2、勒令被告退还违法犯罪所得的,归还遇害金融机构。

  如不服气本裁定,可在收到判决的第二日起十日内,根据该院或是立即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明确提出起诉。书面形式起诉的,理应递交上诉书原件一份,团本二份。

  审理工作人员

  法官肖**

  代理商审判员师**

  人民陪审员黄**

  裁判员时间

  二〇一四年九月三日

  仲裁员

  仲裁员陆**

信用卡诈骗判决书

  二、信用卡诈骗罪立案侦查步骤

  1、立案侦查原材料的接纳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84条的要求,公安部门、检察院或是人民检察院对报警、控诉、检举和投案自首的原材料,无论是不是归属于自身所管辖的案子,都理应接纳。随后依照所管的要求移交主管部门解决。

  2、接纳控诉、检举的工作员,理应向控告人、举报者表明诬陷需承担的法律依据。

  3、对立案侦查原材料的核查

  对立案侦查原材料的核查,就是指公安部门、检察院或是人民检察院对早已进行的资料开展核查、调研的主题活动。

  4、对立案侦查原材料的解决

  (1)针对必须 立案侦查的案子,先由筹办工作人员填好《立案报告表》,包含:填写企业、案别、序号、案发時间和地址、死伤状况及钱财折款、案件简述、筹办工作人员名字及填写表格時间等。

  (2)针对决策不立案侦查的,由工作员制做《不立案通知书》,相关责任人允许后,将不立案侦查的缘故通告控告人并告之控告人假如不服气,能够办理行政复议。

  三、信用卡诈骗罪罪如何预防

  1、储蓄卡只限用户自己应用。这可能确保利益,避免 盗取风险性,以防止产生的多余损害。

  2、妥当存放个人信息:切忌将透支卡借于别人应用。也勿将信用卡卡号、有效期限、cvv2等私人信息告知别人。

  3、不必泄漏储蓄卡提款登陆密码,短信验证码这些认证信息内容。

  避开信用卡诈骗罪,要铭记勿听信手机短信、维护好刷信用卡登陆密码、设定付款额度等预防关键点。

  普遍的行骗方式有短信提醒"亲近"具体指导、电话联系索取登陆密码、仿冒网址诱惑上当受骗、生产制造透支卡被吞错觉、演双簧一瞬间掉包等。

  之上便是华荣律师事务所我为各位梳理讲解的有关“信用卡诈骗罪判决”等有关法律法规。总的来说,信用卡诈骗罪个人行为一旦被判罪,是要判处的,不但判处还需要处罚,因此不能有心存侥幸,做为普通用户也谨记不必受成为骗。假如您以及别的的法律问题,热烈欢迎资询华荣律师事务所,大家也有专业性的律所为您带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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